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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普高|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該怎麽辦?

  2. 發布時間:2017/03/09   瀏覽:

廣西2017年普通高考體檢工作已接近尾聲。高考體檢工作是普通高等耀世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普通高等耀世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重要依據之一。根據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關於做好我區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18號)及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19號)文件規定,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統考考生和其他分類考試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報名所在地招生辦公室(考試院)組織的體檢。體檢醫院根據文件要求對考生的身體進行檢查,提出體檢意見,非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為考生做出的體檢結論無效。

問: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該怎麽辦?

答: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以提出復檢申請。復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4月14日前:申請復檢的考生須到當地招生辦領取並填寫《體檢復檢申請表》,填寫後交當地招生辦。招生辦在《體檢復檢申請表》上簽署意見並蓋公章後匯總至各設區市考試院(招生辦)。

4月20日前:各設區市考試院(招生辦)須將《體檢復檢申請表》上交廣西招生考試院。

5月上旬:經批準後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復檢,復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5月20日前: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須將《體檢復檢申請表》結論填寫後匯總並移交廣西招生考試院。

5月30日後:考生可在廣西招生考試網上查詢本人的體檢結果(包括復檢結論)。